眉山天府新区禁毒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推进禁毒社会化,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补充考核招聘专职禁毒社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待招聘录用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分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眉山天府新区禁毒办专职禁毒社工共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
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含外地户籍但常住眉山天府新区人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禁毒工作。
2.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含22周岁和35周岁,出生年月1988年1月1日到2001年12月31日)。
3.中共党员、取得社工资格和心理咨询师资格、有禁毒工作经历、正在从事专职禁毒社工工作的优先录用(正在从事或者有禁毒工作经历的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
4.退役军人或有相关社工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本人有违法犯罪前科,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重大暴力犯罪前科的;
(2)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禁毒工作的;
(7)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流程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政审、面试、体检、公示考察、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眉山天府新区环天菁英人才网、环天人力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一楼禁毒办办公室(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视高大道1号),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联系电话:13548245188。
报名者须携带《2023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报名信息表》、《2023年禁毒专职社工招聘政审表》、相关学历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寸彩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以及电子照片、户籍未在我区的需常住地派出所开具常住证明。
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初审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核
本次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1、政审:考核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对面试人员进行政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同时在眉山天府新区环天菁英人才网、环天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专业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递补。因其他原因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递补后出现面试差额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面试成绩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录用:(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2)有专职禁毒社工工作经历,或者是在职专职社工。
(六)体检
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8cm及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0.5(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1.0及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其余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在眉山天府新区环天菁英人才网、环天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递补,并完成体检。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天府新区环天菁英人才网、环天人力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及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禁毒办工作,试用期二个月。
眉山天府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专职社工进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单位纪律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专职禁毒社工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上岗前,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全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报考人员或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本公告由眉山天府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48245188。
七、附件
1、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报名登记表
2、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政审表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以上附1、附2表格在现场报名时领取
(领取附件请联系微信:18990320154)
眉山天府新区禁毒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